根据瓦努阿图国际公司法第222章,年费及公司除名制度为:
条例 | 年费 | ||
112(b) | – | 每公司年费300美元需在公司注册后, 每年按注册当月最后一天前缴交 | |
– | 缴费到期日即公司注册后每年当月最后的一天 | ||
公司注册署除名 | |||
113 | (a) | – | 由缴费到期日起计30天为宽限期 |
(b) | – | 公司注册署会在缴费到期日起计逾期30天后之7 天内通知逾期缴费之公司, 若该公司未能在发出通知后14天内完成所有缴费, 注册署将会把该公司的名称在公司注册名册中除名 | |
113(2) | (c) | – | 若该公司未能在发出通知后14天内完成所有缴费, 注册署将会把该公司的名称在公司注册名册中除名 |
– | 并把该公司公佈在剔除名单册上公佈 |
根据瓦努阿图国际公司法,注册离岸公司被除名后之影响
条例 | 影响 | ||
S108(1) | – | 若注册离岸公司的名称在公司注册名册中被除名, 该公司、董事、成员、清盘人或接管人并不可以: | |
(a) | 开始或辩护该除名公司之任何法律诉讼 | ||
(b) | 以该除名公司之名义经营任何业务或处理该公司的资产, | ||
(c) | 以该除名公司之名义提出任何索偿或拥有索偿权利, 或 | ||
(d) | 以任何方式处理有关该除名公司之事务 | ||
S108(2) | – | 除了条例S108(1)所指之限制外, 该除名公司、董事、成员、清盘人或接管人均可以: | |
(a) | 继续辩护或处理该除名公司在除名前之任何法律诉讼, | ||
(b) | 继续处理该除名公司在除名前已在处理中之任何法律诉讼, | ||
(c) | 提出申请恢復该除名公司之名称到公司注册名册 |
根据瓦努阿图国际公司法第222章, 恢復公司注册除名公司:
条例 | 除名公司恢復登记 | ||
107(3) | – | 若注册离岸公司被公司注册署根据条例S113下除名,该公司或其债权人、股东或清盘人,均可以在该公司除名后3年以内向注册署申请恢復公司登记, 但同时必需缴交相关费用: | |
(a) | 根据条列S111下之所有未付费用,和 | ||
(b) | 根据条列S112和S112A下之未付年费 | ||
– | 注册署将会恢復该被除名公司之名称到公司注册名册 | ||
– | 而该公司将被视作从没被除名处理 | ||
– | 若该公司之名称在除名期间被佔用, 申请恢復公司登记时就必须更改公司名称 |
根据瓦努阿图国际公司法第222章, 恢復公司注册除名公司收费
条例 | 除名公司恢復登记 | ||
111(1) | 注册离岸公司被除名后,若有意申请恢復公司登记, 该公司必需向有关单位缴交以下费用 | ||
111(2) | 若恢復除名公司之名称到公司注册名册中, 该公司必需向以下单位缴交相关费用: | ||
1. | 注册署 | ||
(a) | 根据条列S111下之所有未付费用, 及 | ||
(b) | 根据条列S112及S112A下之所有未付年费 | ||
. | |||
2. | 注册署 | ||
(a) | 恢復登记之行政费250 美元 | ||
3. | 注册代理 | ||
办理有关申请恢復登记之服务费: | |||
(a) | 若公司被除名一年或以内, 收费为300美元 | ||
(b) | 若公司被除名一年以上, 但未超过两年, 收费为600美元 | ||
(c) | 若公司被除名两年以上, 但未超过三年, 收费为900美元 |
备注: 根据瓦努阿图国际公司法第222章, 注册署不会对申请恢復登记之除名公司收取罚款